【明報專訊】阿Sa(蔡卓妍)與鄭中基的離婚申請,昨日於灣仔家事法庭審理,兩位當事人及代表律師皆沒有出現。雖然是內庭聆訊,但據了解不用5分鐘時間,法庭已頒暫准離婚令,基本上若沒有人反對,兩人便已正式離婚。由於過程迅速,故應該未有為分財產而有爭抝。而阿Sa亦在微博上暗示自己離婚非因錢銀問題,亦非為贍養費才對簿公堂。

雖然事前已知道阿Sa與鄭中基不會出庭,但昨日仍吸引不少記者到場。由於記者不能進入法庭,但在庭外等候所見,不到5分鐘便完成,過程十分迅速;而且兩人也未有律師在場提出對贍養費或財產分配有何異議,故此法庭即時頒暫准離婚令,往後兩人真正各不相干,阿Sa也能做回「蔡小姐」,在身分上終可回復自由。

過程不足5分鐘完成

據現場熟悉程序的人士透露,近幾年申請離婚人士,法庭容許雙方不用出庭,只是依例在庭上詢問有否人反對,如無反對便即時頒布暫准離婚令,通常六星期左右時間後,在無人再提出反對下,雙方可正式辦理手續離婚。律師梁永鏗解釋,在一般離婚案,雙方若在兒女撫養權、贍養費或資產上有爭拗,便需要交由法庭處理;然而若雙方在沒有爭拗下離婚,亦要將有關文件交上法庭,但雙方則毋須出席聆訊。

有手有腳掙錢每餐溫飽

阿Sa與鄭中基雖未有就離婚事件作出回應,但因之前有傳兩人是為財產分配,才要由法庭作內庭聆訊。對此,阿Sa只在微博上吐心聲,指自己絕非貪錢之人,她是一個易於滿足的人,間接否認有要求分家財與贍養費。

阿Sa在微博上寫:「雖然我不能夠每餐都吃山珍海味,但我起碼可以每餐溫飽;雖然我不是億萬富豪,但我至少可以養活我一家十三口;雖然我不是尖子,但我有手有腳有自己的能力賺自己要花費的一分一毫!李白說『天生我才必有用』…做人地位低不緊要,最緊要志氣高,心頭遠,腳踏實地,遇到挫折也不要氣餒!共勉之。」好友杜汶澤則在微博上贈言:「億萬富豪焦慮多,山珍海味又如何;心中寶藏貯妙歌,無罣日子自在過。」阿Sa亦回應杜汶澤,她這幾年確實悟到很多東西,改變了很多,現在要好好學習想徹底地做到「心無罣礙」。

記者:梁榮達 魏幼芳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gossipguys 的頭像
    gossipguys

    G的部落格

    gossipguy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